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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社放话主播可免费转播比赛 这么容易吗?

昨天,DOTA2深渊联赛S3的主办方在其官网发布了《社区直播整合准则》,对社区主播直播即将举办的深渊联赛的规则和要求进行了详细的说明,主播们只要同意《准则》的条款即可申请直播资格,获批后即可免费获得直播资格。此举被认为是针对Valve日前发布的关于DotaTV(游戏内观战工具)和直播政策的回应。

■ 社区直播整合准则



网址://www.dotapit.com/community-broadcasts/

《社区直播整合准则》全文共4页,具体内容如下:









概括起来,《社区直播整合准则》主要有以下几点:

1. 主播必须按要求展示赛事主办方及其合作伙伴/赞助商的Logo、KV等相关视觉内容

2. 主播必须设置不低于6分钟的延迟,且主播没有OB位

3. 主播必须直播赛事主办方及其合作伙伴/赞助商的广告内容

4. 主播不能展示除赛事主办方及其合作伙伴/赞助商以外的其他合作伙伴/赞助商

5. 主播可以接受观众、社区的打赏,但是不能接受来自其他商业公司的打赏

6. 主播必须以积极向上的形象示人,不得随意发表负面的、带有偏见甚至种族歧视色彩的言论,以确保赛事主办方及其合作伙伴/赞助商、参赛战队、选手的声誉不受损害或其他负面影响

7. 主播不得通过下列举动破坏观看者的体验:①随意切屏;②关闭直播访问随机网站;③推广其本人的合作伙伴/赞助商;④在直播窗口之外进行赠送或抽奖等

8. 主播在获得主办方的书面许可之前,不得变更,编辑或修改直播流

9. 主播应将比赛名命名为:AMD SAPPHIRE OGA DOTA PIT Season 3

10. 主播不一定要直播每一场比赛,但是直播的每一场比赛必须播完

11.以上要求仅在直播深渊联赛期间适用,主播直播其他内容时不受此限制

此外,如果想制作视频并发布,必须按照要求展示展示赛事主办方及其合作伙伴/赞助商的Logo、KV等相关视觉内容。不得制作、上传带有个人合作伙伴/赞助商等商业元素的视频到视频网站并从中获利。

如果同意上述内容,主播应当通过邮件联系主办方并获得许可。

这个《社区直播整合准则》发布之后,在国外引起了不小的争论。支持者认为它“较为公正”的保护了赛事主办方的利益,这是非常必要的,因为只有商业上的规范,才能让赛事主办方们有动力去制作更多更好的比赛。

举个例子,直播平台A花重金买了亚洲邀请赛的独播权,而直播平台B则默许非签约主播们集体转播,反正不让主播们带商业元素就好了,如此以来,直播平台A的观看量、礼物收益等势必会受损,那些原本能够通过这次比赛吸引来的新用户也将流失掉。

长此以往下去,谁还会花大价钱去买转播权?谁买谁就是冤大头。而赛事主办方的转播权卖不出好价,收益势必会大打折扣,那么他们办比赛的积极性也将受挫,在内容创作上的投入也将降低,久而久之,DOTA2职业比赛的数量、质量都免不了会受影响。

而反对者认为《社区直播整合准则》过于复杂严苛,难以操作执行,且违背了V社对于赛事主办方提供主播直播方案应合理且简单的要求。



图:Valve,下同

看到这可能有人会问了,赛事主办方制作比赛内容 - 电视台或流媒体平台购买转播权进行转播 - 观众付费观看比赛,这种全球通用且完全成熟的商业模式,怎么到了DOTA2这里反而还需要争论了呢?

这一切还得从那则公告说起。

■ 一则公告引发的血案

9月4日,Valve发布公告称,只要社区主播同意赛事主办方的合理且简单的非营利性要求,就能直播比赛。V社认为此举虽然可能会使赛事主办方的利益短期受损,但是从长远来看,大家都会获益。该新规已于9月15日正式生效。



这则公告发出后,同样引发了轩然大波,许多玩家指责V社此举将会严重打击赛事主办方的积极性,甚至会破坏如今已经脆弱不堪的DOTA2电竞生态,更有玩家专门制作了一个视频,其内容是社区主播杀死了所有的赛事主办方。



作者:RACHMANINOFF

其实,这并不是V社第一次回应DOTA2的直播规定。2017年ESL将云顶Minor转播权卖给Facebook,但是Facebook官方直播流观看体验非常差,经常出现音视频不同步、延迟、遮挡游戏画面的广告等问题,导致许多玩家转投Twitch去看那些没有版权的主播,Facebook官方直播流几乎无人问津。

随后,ESL向Twitch发去DMCA(数字千年版权法)通知,Twitch开始大规模封禁主播。10月16日,V社出面回应此事,他们发布公告称:任何人都可以利用DotaTV里的比赛向他们的观众进行非商业直播。之后Twitch上被封禁的主播纷纷复播(文首的漫画描绘的就是这件事)。



2018年1月15日,V社再次重申了上述规定,并强调:

1. 除了Valve,任何人无权向不使用主办方独家内容(如摄像机运动,声音等)的通过DotaTV直播的行为发送DMCA通知

2. 社区主播可以通过DotaTV直播比赛,但是商业组织不可以。对于哪些行为是否违反了相关准则,只能由我们Valve一家来评判



综合这3个公告,大家不难看出,V社对于支持社区主播利用DotaTV的内容进行非商业直播这件事已经是板上钉钉、覆水难收了。

对于玩家而言,有比赛看就行了,至于在哪看、看谁的区别不是很大。对于直播平台而言,以前花钱买版权是天经地义,现在能够不花钱播,那自是极好的。最惨的就是赛事主办方,以后谁都能播比赛,还有谁会来买转播权?

虽然V社在公告中仅仅是风轻云淡的写了两句短期的损失、营利上有所下降,但是稍微懂点行的人都知道,转播权对于赛事主办方而言是何其重要,如果失去了这部分收入,那损失可不是营利有所下降几个字能够代表的了的。



以国内知名赛事主办方耀宇文化(MarSTV)为例,据公开资料显示,2016年该公司转播许可收入约为3800万元,占当年总收入的35%左右,2015年约为2300万元,占当年总收入的30%左右。



数据源自《上海耀宇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报告》

现在大家应该能理解为什么深渊联赛的主办方会推出上面那长达4页的《社区直播整合准则》了吧,这是他们为了捍卫自身转播权最后能做的事了。

■ V社的任性与执着

众所周知,DOTA起源于社区,并在社区发展壮大。冰蛙曾经说过,当年他之所以选择V社,是因为:

V社和他一样都希望建立一个长远的、可持续的社区,而不会去费心追求那些最终会伤害到游戏质量的短期商业目标。

他们都认为是社区的支持和创造在推动着这款游戏向前发展,而不是钱。基于此,V社在很多情况下都会选择站到社区一边,而不是商业利益一边,如此的任性与执着,放眼全球,可能再也找不出第二家。

纵然这种行为方式在一定程度上收获了大批玩家,也带动了自身的飞速发展,但是,历经十年风云变换,无论是流行趋势还是行业发展,都已经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而V社,似乎仍然还在报守初心,一意孤行。

我们不能说这样是不对的,但至少市场已经证明这样是有问题的。比如,DOTA2的发展已现颓势,尽管每年一度的TI仍是规模浩大,奖金屡创新高,但是整个DOTA2的电竞生态却早已被同行遥遥甩在了后面,同时在线玩家人数也屡屡走低 。比如,Valve倾力打造的卡牌游戏Artifact,头顶V社自研、DOTA2世界观、万智牌之父操刀三大光环,却在上线不到1个月之后迅速凉凉,堪称V社建社以来头号滑铁卢。再比如,V社紧抓刀塔自走棋的东风,趁势推出的刀塔霸业,虽然占尽先机,但却因每天一个全新版本而造成玩家大量流失,至今仍是半死不活。

古人云,秦人不暇自哀而后人哀之,后人哀之而不鉴之,亦使后人而复哀后人也。身居庙堂之高的V社,是无法体会江湖之惨的,真心希望有朝一日他们能够放下手中繁重的工作,走出门来,看看这外面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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